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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牧发〔2013〕40号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0  来源: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373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3]14号)和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牧发[2010]47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兽医系统组织开展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范围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个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以及武功、泾阳、华阴、高陵、旬邑、澄城、富平、千阳、三原、横山、洛川、宜君、洛南、石泉、宁强、安塞、白水、榆阳、宝塔区等省级定点监测县、监测示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比对内容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按照农业部《2013年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方案》(见附件)的规定进行。市级、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比对内容按照陕西省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方案进行。

三、组织方式

2013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分级实施。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实施方案并具体承担省级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做好全国2013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的准备工作。省畜牧兽医局委托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负责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

四、比对时间

省级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安排在5月上旬完成。各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时间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但应于10月上旬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是评价和提高实验室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全面完成今年比对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比对。各实验室要以开展实验室能力比对为契机,完善兽医实验室管理体系,加强兽医实验室质量管理,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水平。要高标准严要求,独立完成各项实验,及时提交比对检测结果。

(三)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做好实验材料运输、使用、保管,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加强情况报送。请各市、县于10月15日前将本地区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总结报我局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我省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我局动物防疫处,以便我局按时上报农业部。各地要加强在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报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省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赵永攀

电  话:029-87335754    传  真:029-87320374

电子邮箱:sxdwfy@163.com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谢印乾

电  话:029-86247563    传  真:029-86269295

电子邮箱:xieyinqian0504 @163.com

附件1:2013年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方案

附件2:陕西省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方案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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