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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可获补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3  来源:永康日报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92

21日,记者从市动物畜牧兽医局获悉,我市出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惠民政策。全市所有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病死猪,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就可给予业主40元/头(出生一个月之内的小猪)、80元/头(大猪)的补助。我市现已集中开展了春季防控,生殖和流通环节疫病排查,进行猪瘟、口蹄疫、蓝耳病的预防注射,加强市外生猪调运和屠宰的监管。

同时,镇街区也将组织力量巡查,发现病死动物,按职责分工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按相关法规条例,饲养者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养殖场(户)发现病死动物,必须及时报告给镇街区动物防疫员,镇街区动物防疫员到现场指导、全程监督业主做好深埋、消毒等无害化处理工作。发现随意抛弃病死动物者,应及时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一经查实,将对违法人员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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