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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滥用抗生素 12年前文件待修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1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84

“根除养殖业滥用抗生素现象,要从修改政府法规入手。”3月9日下午,四川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佳鹏的发言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稍作停顿,杨佳鹏高高举起一份复印文件。那是一份12年前国家农业部出台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其中第二段开头一句话被重重地划上了一道黑线:凡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

“这句话,成了养殖户大量使用抗生素的‘尚方宝剑’”。杨佳鹏透露,去年底,“药鸡门”事件发生后,杨佳鹏深入当地养殖企业调查,然而,面对她的质疑,养殖户拿出一份由国家农业部出台的红头文件振振有词:“按国家规定办的,怪不得我们。”

经过深入调研,杨佳鹏起草了一份《关于加快修改养殖业中用药安全规范的建议》。其中提出,将抗生素从动物饲料药物添加剂中剔除。“抗生素不能作为预防用药长期使用,这是一个常识。”杨佳鹏说。坐在她斜对面的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耿福能还指出了将抗生素作为预防药物长期使用的三种危害:第一,不能起到治疗作用;第二,会导致抗药性和超级细菌产生;第三,动物含有抗生素的排泄物会污染环境。最终都会直接影响到人类的安全。

耿福能认为,要改变当前我国抗生素监管中出现的问题,首先要改革监管体制,明确责任主体。目前我国抗生素管理分成两块,人用抗生素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而兽用的则归农业部管理。实际上是应该统一管理的。

据了解,我国目前已经逐步建立起规范的饲料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去年向50家饲料生产企业颁发了中国首批饲料认证证书,今后我国还将逐步建立饲料质量安全评价体系,推动饲料安全工程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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