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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病害生猪的补贴政策被“雪藏”背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7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86


调查动机

病害猪补贴资金,是国家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一项补助。但是,这一惠农政策在山东省平原县却被相关部门“雪藏”了起来,成为平原县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荆某的敛财工具。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专赴平原县,对荆某如何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展开调查。

特别调查

“我在全面负责平原县服务业发展局工作期间,弄虚作假,套取了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使国家受到了损失,是一种渎职犯罪行为,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这是山东省平原县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荆某悔过犯罪时说的话。

办案检察官第一次与荆某约谈时,荆某自以为没将造假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装入个人腰包,不会有大麻烦,却因此受到法律的惩处。

2月22日上午,记者在平原县恩城镇王打卦乡集市上,与一位卖猪肉的村民聊起国家对病害猪补偿一事。他说自己在附近几个村集卖猪肉已有两年,如果不是检察官下乡宣传国家对病害猪处理有补助,他从不知道有这事。

养猪户牢骚话引出渎职线索

“听村里几个养殖户说,他们养的猪送去屠宰有病害,处理完连个说法都没有,饲料啥的都赔进去了。”

2012年5月,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恩城检察室主任魏明起下村时,听到养猪户的几句牢骚话后心里生疑:党中央和政府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国家对处理病害猪到底有没有政策?为此,他专门进行了一番了解,发现其中存在渎职侵权犯罪嫌疑,随即向县检察院反映了情况。

平原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于同年6月4日立案。不久,平原县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荆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提请立案侦查。2012年10月15日,平原县人民法院判决荆某犯滥用职权罪。

平原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恩城分所办公室,设在恩城镇中心一处墙头低矮的小院里。所长吴春柱得知记者问询病害猪处理程序,说依据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在屠宰厂或养殖场发现动物传染病或寄生虫病,其工作人员都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立即处置,不能放过。

“你想啊,养猪户或猪贩子发现猪有病害,肯定要赔本。”吴春柱担任所长13年,执法中有过多次肢体冲突和言语冲突。

“您处理过病害猪吗?”记者问道。

“去年有7起。”吴春柱说,“猪也是活物,有生、有病、有死。”

“您知道国家对病害猪处理有补偿吗?”

“如果不是魏主任说有这事儿,我从来没听说过,我们局领导也不知道。”

“都说国家这项政策好,好在哪里?”

“起码不让人白忙乎一场吧。”

恩城镇马旺庄养猪户吴刚平进屋时听到记者与吴春柱交谈,他说:“好在哪儿?如果有大疫情,我们不会遭遇灭顶之灾。”

吴刚平掰着手指算起来,养猪成本包括买猪苗、买饲料、买猪药,再加上人工、水电、防疫。他对记者说:“去年下半年才知道有这政策,特别高兴。”

病害猪处理统计数据存疑点

刘文军自2006年担任平原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后,分管动物检疫,负责产地、屠宰点动物卫生监督。

记者提出,想知道平原县2007年至今每年处理病害猪的统计数据,刘文军仅提供出2011年50头和2012年48头两项数据。

刘文军告诉记者,商务部门对病害猪处理同样负有重要的监督职责。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于2008年7月9日联合公布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过程,核实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数量;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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