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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对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进行及时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87

为确保对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弄虚作假,2月21日,云和县农业局、财政局根据浙财农〔2013〕3号文件精神,对2012年8-10月份全县34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云和县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从2012年8月开始启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度波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1〕227号)和《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及时出台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中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规定对全县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场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给予80元/头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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