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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查处一起无证生产饲料添加剂产品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7-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0
    近日,金华市农业局对市区某饲料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饲料添加剂产品案,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1675元,罚款43350元的处罚决定。这是今年以来,金华市农业局查处的第3起较大数额罚款案。
    今年1月底,金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市区某饲料公司生产的一饲料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遂进行立案调查。据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6年6月起,从湖北省武穴市某药业有限公司运进散装的饲料添加剂6%维生素B2,在当事人的一加工点进行分装后销售,并在其分装产品的包装上印上当事人的名称。至案发时,已生产并销售2.6吨,获违法所得2万余元。在取得充分证据后,金华市农业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兽药114
    上半年,金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紧紧围绕省总队2007年农业执法工作要点中“加强源头管理、狠抓市场管理、推进诚信经营、强化队伍建设、树立部门形象”等五个方面工作,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动力,积极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查处大案要案,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强化自身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至6月30日止,支队共出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单位80余家次;查处违法单位38家次,其中立案查处30起(较大数额罚款案件5起),简易程序处罚8起,已结案3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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