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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落实措施严密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7-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8
河源市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措施严密防控:

  一是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制。河源市政府和各县政府签订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书,将防控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市县农牧部门一把手亲自抓防控工作,组织、督促、指导乡镇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动物防疫责任追究制,对失职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强化预警预报,严格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全面组织生猪疫病普查、监测工作,掌握具体养殖情况和疫病发生情况,严格依法进行疫情诊断和报告工作。要求各乡镇兽医站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加强巡查,及时预警预报可以疫情。按农业部和省农业厅要求,于6月25日起实行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三是加强动物防疫监督,严格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加强重点地区的主要猪病免疫工作,构建免疫屏障。坚决对发现的病死猪依法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建立了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举报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对违法规定经营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或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国兽药114网

  四是落实经费,抓紧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市、县、镇多方筹措经费,市财政已经安排80万元用于购买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对生猪进行强制免疫。同时建立了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加强免疫效果监测,保证免疫质量。

  五是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产地、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生猪,一律不得进入市场流通和屠宰。对病死猪严格按“五不准一处理”处置,即不准收购、不准运输、不准屠宰、不准加工、不准食用,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大查验力度,坚决防止疫情跨地区传播。

  六是加强消毒灭源,严格养殖场防疫管理。积极指导规模养殖场、牲畜中转和保养场、交易时常等地和散养圈舍的消毒工作,加强对粪便、污染物的管理,建立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牲畜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建立养殖档案,防止疫情传入。

  七是全面推进兽医体制管理改革,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加强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支持和基层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强化动物疫情管理、监督、监测、处置和基层预警预报能力,为更有效的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供坚强的组织和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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