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区县(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认真落实全市兽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2013年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渝动卫监发〔2013〕1号)总体安排,经请示市农委同意,决定于3-4月开展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现将《重庆市201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重庆市201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市委市政府、市农委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畜禽集中补栏和春季疫情风险较高等特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五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犬只狂犬病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二)疫情普查目标。对饲养场(户)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及畜禽常见病普查面达到100%。(三)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四)防疫知识宣传目标。对所有行政村、畜禽饲养场(户)的防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达100%。二、时间安排全市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以下简称春防行动)时间为3月1日-4月30日。春防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1-10日为组织发动、防疫技术培训和防疫物资准备阶段,3月11日-4月20日为集中行动阶段,4月21-30日为查漏补防阶段。三、工作内容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开展以下四项工作:(一)畜禽强制免疫。春防行动中,要在常年免疫和防疫监管工作基础上,按照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中小规模场和散养户分类实施的原则,集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犬只狂犬病等六种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一是对畜禽饲养场(户),结合强制免疫、疫情普查和消毒驱虫工作,进行分类造册登记,掌握本辖区内的畜禽饲养状况。二是对农村散养畜禽,采取政府组织、乡镇兽医和基层防疫人员进村入户等方式,对新生、首免后需二次强化免疫、超过免疫有效期等畜禽开展拉网式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三是对畜禽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落实自主按程序免疫措施。对技术力量不足的中小饲养场,要组织人员为其提供防疫指导乃至具体的打针服务。四是对犬只狂犬病免疫,要单独造册登记,要强力推行中心城镇由动物诊疗机构实施,农村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兽医实施的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机制,全面提升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和质量。(二)疫情普查。春防行动中,要结合强制免疫实施,对辖区内的畜禽饲养场(户)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疫情普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不同种类畜禽疫病发生、流行及控制、扑灭等情况。普查内容包括存栏动物的健康状况、去年秋防行动以来疫病发生的种类及流行状况;普查方式主要是临床检查和调查询问。普查中发现畜禽疫情,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处置。(三)消毒灭源和驱虫指导。春防行动中,要结合强制免疫实施,对农村散养畜禽圈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灭源,减少病原面源污染,指导饲养场(户)积极采取畜禽驱虫等保健措施,全面提高畜禽健康水平,监督规模饲养场严格落实定期消毒、规范消毒、科学消毒、有效消毒和生物安全综合监管措施。要严格实施强制免疫操作各环节的消毒措施,包括对强制免疫动物、器械及进出饲养场(户)防疫人员的消毒,防止带毒传染和感染。(四)防疫培训和宣传。春防行动中,要开展一轮全面的动物防疫技术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一线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对强制免疫操作、消毒、疫情普查和驱虫技术,以及疫苗管理与使用、防疫记录、动物免疫证明使用、牲畜耳标佩带、档案建立等内容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要开展一轮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地方有线电视网络、发放宣传明白纸(卡)、悬挂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集中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为春防行动高效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春防行动,把春防行动作为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一项首要的、重点的工作来抓,为全面完成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一是要积极向兽医主管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区县政府对防疫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将动物防疫工作列入对基层政府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以乡镇为单元细化各项防控任务和进度。三是要召开动员会议或者下发文件进行周密安排部署。(二)强化工作职责。春防行动中,各区县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兽医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责任,主动作为,尽职履责;要积极推行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村社干部协助配合、兽医防疫人员和养殖场业主共同实施的综合防控行动机制,确保防控行动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三)强化督促检查。春防行动中,各区县兽医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单独或联合组成督查组深入乡镇、村社、农户和规模饲养场督促检查春防行动开展情况,跟踪行动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行动任务。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四)强化信息管理。春防行动中,实行强制免疫信息周报制,各区县于3月1日后的每周三前,通过市动监110指挥平台《动物防疫监管系统》,将强制免疫开展情况汇总上报,直至4月30日止。4月21-30日,通过重庆动物卫生监督办公系统上报春防行动工作总结。春防行动联系部门:动物防疫监管科联系人:韩学锋、朱凤群、龚永强、龙训娅 联系电话:89133560、89133873、89133554(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