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市动监局加强夏季监管 保证动物产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7-0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42
一是明确责任。将动物及其产品夏季监管作为全年动监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在市动监局统一指导下,以市动监所、疫控中心、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监测所为中心,实施县区动监局(办)、县区动监所、疫控中心,乡镇区域所和村级动物卫生防疫员三级联动,划分区域,责任到所,责任到人,层层负责,形成严密的防疫监管网络,对全市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屠宰点、畜禽产品加工、猪肉等生鲜肉市场等免疫、检疫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突出对居民聚集区和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市场,城镇和农村贸易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和监管,不留死角。切实把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屠宰点、畜禽产品加工、饲料猪肉等生鲜肉市场等免疫、检疫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的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制度。建立畜禽疫病防控巡查制度,做到村级动物卫生防疫员日巡查到场、户(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区域所人员日巡查到点、场(畜禽屠宰点、猪肉等生鲜肉市场),县区动监所人员日巡查到岗,即对全市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屠宰点、畜禽产品加工、猪肉等生鲜肉市场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等巡检督查到岗,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严格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屠宰点、畜禽产品加工、猪肉等生鲜肉市场等免疫、检疫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日报制度,严密注视掌握夏季高温季节全市畜禽疫病情况和猪肉等生鲜肉市场发展变化的趋势,防止畜禽疫病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不法商贩乘夏季高温天气等非常时期,私屠乱宰,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其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非经检疫、检验的猪肉等肉食品进入市场;严肃查处假兽药和 “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物品的使用;对查出病害畜禽当即进行隔离,由动物卫生防疫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
  通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夏季监管行动,强化对夏季高温季节畜产品市场的防控,净化畜禽产品市场,切实保证全市人民群众食用肉食品的安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