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兽药新闻 » 正文

农业部: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监管 纠正执法不严以罚代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5  来源:法制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466
核心提示:农业部今天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监管。

农业部今天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监管。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监管责任,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现象。

通知称,兽药是防治动物疫病和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物质,关系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虽然近年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但正如近期媒体报道的,一些地区兽药市场秩序混乱和非法制售假劣兽药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给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立即行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通知就强化兽药生产环节、经营环节的监管,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兽药安全使用的指导几方面做出具体部署:

在兽药生产环节,要加大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生产假劣兽药企业和地下“黑窝点”的排查力度,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要及时商请司法部门提前介入,确保捣毁制假黑窝点。

兽药经营环节,要坚决清理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门店,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进货渠道混乱、购销渠道记录不完整以及销售假劣兽药等违规经营行为。对非法产品一律实施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查处,对涉及面广、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制售假劣兽药案件,要依法从严处理。

在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方面,要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抽检频率和覆盖面。将回函不予确认批次较多的企业、日常监管中发现违规添加其他药物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动态跟踪,提高监测工作的针对性。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兽药安全使用的指导,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等有关规定。防止滥用、乱用、误用兽药,有效提升养殖业科学合理用药水平。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