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青海平安加强规模养鸡场的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5  来源:猪价格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442

为切实加强规模养鸡场的监管工作,降低养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平安县从以下五方面加强规模养殖场的监管。

一、对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养殖中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养殖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对疫病防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免疫程序备案制,并监督规模养殖场按照备案的自主免疫程序开展免疫工作。

三、对鸡进出栏情况进行监管。鸡进栏前,必须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备案,执行24小时内落地检疫申报制,落实隔离观察制度,期满后,经检疫合格,方可投入生产;鸡出栏前,必须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

四、对养殖投入品情况进行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加强对养殖场兽药、饲料的使用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养殖场严禁在饲料中添加或使用国家明文禁止的药品,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 。

五、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监管。养殖场必须修建合格的无害化处理池,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尸体不得运出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