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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重申养殖业禁用人用药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336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山东部分地方养鸡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农业部重申:禁止人用药品用于养殖业生产;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等其他禁用药品。12月18日媒体对山东部分地方养鸡户在养殖过程中,超剂量、超范围违规使用抗生素的问题报道后,农业部立即责成山东省相关部门迅速查处,并派出专家组前往山东调查。农业部强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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