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疫情通报 » 正文

江西新余市全面部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1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2
为应对全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严峻形势,6月12日,江西新余市农业局召开了全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农业局分管动物防疫工作的副局长、畜牧兽医站长、新余润合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及部分乡(镇)畜牧兽医站长。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的紧急会议通知》及农业部下发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传达了6月11日农业部防控猪蓝耳病新闻发布会的会议精神,市农业局有关领导对当前全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强调,当前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疫苗调拔工作。目前,市农业局已将10万毫升疫苗计划报到省畜牧兽医局。疫苗到位后,各县(区)要重点做好已发生疫情地区以及种猪场、规模猪场的猪蓝耳病免疫工作。加强疫苗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猪蓝耳病疫苗等违法行为。

  (二)加大疫情监测和排查力度。针对当前疫情的复杂性,各地将于近期开展一次猪蓝耳病疫情排查工作,加大生猪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及时发现疫情,消除疫情隐患。

  (三)加强疫情报告和诊断。进一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将高致病性猪兰耳病纳入疫情快报范围。从6月13日起,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县(区)每日上午11:00以前将前一日本辖区内猪蓝耳病发生情况采用电话方式,报到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市农业局于每日上午11:30以前将前一日全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发生情况,通过动物疫情网络报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进一步加大检疫监管力度。切实加大检疫监管力度,动物检疫员实行到场(户)检疫,防止染疫生猪进入流通环节。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检疫工作,严格查证验物,把好堵源关,凡体重低于80kg的生猪劝其退回,同时,对运载生猪的车辆要严格消毒,严防外疫传入我市。

  (五)进一步加强养殖场防疫管理。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建立免疫档案,建立和完善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生猪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要严格按照病死猪“四不准处理”规定,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市农业局计划近期内举办一期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长及重点养猪大户参加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技术培训班,县(区)畜牧兽医部门近期要集中开展一次宣传和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水平。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