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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输欧冻鳗出口保持强劲应警惕假渔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1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58
记者昨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继2006年末实现对欧出口冻鳗实现零突破后,今年厦门地区鳗鱼对欧出口保持强劲势头,前五个月成功输欧冻鳗160吨,货值182万美元。

  厦门鳗鱼出口一度仅停留在日本这一单一市场,日本去年5月29日生效的

  “肯定列表制度”,对包括鳗鱼在内的进口食品农产品实施苛刻的检验措施。为此,在厦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厦门出口企业改变经营方式,调整市场方向,建立合格的养鳗基地,在加工厂、养殖场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同时加大投入,增加检测设备,完善工厂质量保证体系,终于让厦门鳗鱼成功“游”向新市场。

  目前正是鳗鱼生长旺季,鱼病发生的机率也相对较高,使用鳗药也较多,但应提高警惕,不要购入和使用假冒兽(渔)药。最近,农业部为此公布了一批在兽药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的假冒或劣质的兽(渔)药。

  业部通报的这批药物是在去年第4季度被抽检的5332批兽药产品中,不合格率有22.8%,为此,确定北京科尔兴药业有限公司等23家兽药生产企业为重点监控企业。

  农业部要求重点监控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采取停产整顿、注销产品批准文号等处罚措施;对辖区内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要监督进行自查整改,销毁不合格产品,恶意造假的,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假冒企业或假冒产品,各地要进行立案排查,追踪、捣毁造假窝点;对假劣兽药经营企业或使用单位,各地要组织检查,及时清缴和销毁不合格产品,追踪非法供货渠道,对有意经销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同时,要求兽药生产企业规范生产活动,保证产品质量,积极配合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假劣兽药查处工作,共同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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