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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畜牧办、省海洋与渔业厅对我市渔用药物进行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1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08
6月1-2日,山东省畜牧办公室、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检查组对我市渔用药物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先后对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黄海研究所、青岛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等驻青海洋科研与教学单位的渔用药物的研制情况,对胶南市茂余、通用两个水产养殖企业的用药情况,对胶南市沿海相关渔药经营部经营渔药的记录、仓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现场查看。检查组认为,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认真,措施有力,效果非常明显。(市畜牧局:刘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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