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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社要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30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8

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上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亿万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我省28家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座谈会召开前夕,省农业厅厅长朱孟洲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如何?

朱孟洲: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截至2011年底,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4464家,现有成员178.4万人,其中信阳市4835家、周口市3788家、安阳市2993家、焦作市2859家,以上4市约占全省总数的42%。涵盖种植、养殖及农产品销售与服务,包括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产品,其中种植业约占42%,养殖业达26%,并逐步扩展到农机、植保、农产品加工、旅游休闲农业等多领域。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开始向跨区域方向发展,开展横向联合。

记者: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具有什么意义?

朱孟洲: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是贯彻和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精神的具体行动。通过示范社建设,可以起到“以点带面”,使更多的专业合作社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成为现代农业的生力军,不但可以提高示范社的建设水平和质量,还可以促进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创示范社,这样对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积极意义。目前,全省已有省级示范社500家,市、县级示范社4800多家。

记者:这次全国示范社表彰,我省有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示范社荣誉称号,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动这项工作?

朱孟洲:我省这次有28家获得国家示范社称号,这是荣誉,更多是责任。作为农业大省,河南省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推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一是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村土地,扩大生产规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营销实体以及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的优惠政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利用阳光工程创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多种渠道,对合作社理事长进行培训。三是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四是财政扶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对部分示范社开展农产品基地建设、市场营销等环节进行资金补助。

记者:下一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朱孟洲: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发展一个、规范一个、提升一个,不但重数量,还要重质量和规模。二要推动合作社产品与市场对接,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农企对接”,支持合作社在各类农贸市场开设直销网点,拓宽产品营销渠道。比如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通过实施品牌化战略,在郑州市建立了30多家专卖店,并成功实现与丹尼斯对接,打造了合作社品牌形象,取得良好效果。三要鼓励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搞好合作社产业化经营。四要争取尽快成立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使全省农民在更大区域与规模和更高层次上实现合作和经营,更好地维护合作社自身权益,反映合作社诉求,搭建合作社与政府沟通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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