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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实行了兽药生产企业质量监督员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5-3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41
为了提高甘肃省兽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促进兽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甘肃省兽医局决定在全省兽药生产企业实行企业质量监督员制度,并向8家兽药生产企业派驻了质量监督员。2007年5月28日,省兽医局召开了驻厂监督员会议,邀请各兽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等30余人参加。会议指出质量监督员是省兽医局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企业派出的监督管理人员。监督员由省兽医局聘任,对省兽医局负责,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接受省兽医局的领导和管理。会议强调了监督员的监管职责和纪律。并指出监督员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对企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原则上至少每月一次。

  会议还向兀征、何虹、杨令劼、张宏、于清伟、张成虎、彭淑珍、鲁永泰、靳新、洪恩科10名同志颁发了兽药生产企业质量监督员聘书,聘任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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