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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01  来源: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74

5月29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农业部畜业司司长王智才、副司长王宗礼,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站长、副秘书长沙玉圣,农业部畜牧业饲料处处长王晓红、副处长李大鹏,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主任苏晓鸥、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饲料行业指导处处长胡广东,饲料评审处处长王黎文,和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以及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和执法体系负责同志等80余人出席会议。

王智才同志首先就贯彻高鸿宾副部长关于落实新修订《条例》的指示精神,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做好新修订《条例》宣传工作做了讲话。他指出,各地要全力贯彻落实好高鸿宾副部长“提高门槛,减少数量;转变方式,增加效益;加强监管,保证安全”的指示精神,科学谋划好我国饲料工业的长远发展策略。对于今后工作,王智才同志指出:一是要切实加强调研和沟通协调,努力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要加强与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实施监管创造有力条件。要深入开展行业发展状况和企业产销形势的调研,全面深入了解饲料企业在贯彻新修订《条例》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认真听取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贯彻新修订《条例》与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正确处理好“保安全”与“促发展”的辩证关系。二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培训,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使企业诚信生产经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众健康的高度,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履职尽责,切实加强饲料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两手抓。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任务和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要全面开展宣传培训。使从业人员全面了解新修订《条例》的新规定、新变化、新要求,要通过培训使管理者和管理对象共同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三是要切实加强行政许可和监督执法,努力实现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首要目标。加强行政许可是贯彻新修订《条例》新要求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履行好准入把关职责,把行政许可工作抓紧抓实。要推进监督执法的整合。饲料管理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有力改善和推进饲料监督执法工作。在安全监管中,切实做到“三严”,即:严打非法添加;严禁过量添加;严防变相添加。要全面加强饲料质检体系建设。最后,王智才同志强调,要不断完善饲料管理部门、监督执法机构和检验监测机构“三位一体”的饲料监督管理体系,要通过集聚各方力量,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接着,王晓红同志就《饲料行业管理法规体系概况》做了系统培训。他从饲料行业管理体系,管理部门职能,行政管理机构、监督执法机构,监测检验机构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从原料-产品;产品出厂检验、产品包装和标识、经营环节的管理、召回制度、禁用公布制度监督和信息分开,检验与监管、执法检查手段、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与解析。同时就生产许可证制度和生产管理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了阐述,并做了将在辽宁、天津、江苏、湖南和甘肃五大片区进行分区域宣贯培训计划。

座谈会紧紧围绕新修订《条例》如何实现无缝对接,关于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和认真学习领会高鸿宾同志的指导精神和王智才同志的讲话进行了分组讨论,与会代表认真学习,畅所欲言,相互交流和沟通,还提出了很多具有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

这次座谈会,突出新修订《条例》的解读,强化新修订《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大新修订《条例》宣贯力度,为推进新修订《条例》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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