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规范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快推进兽药GSP认证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全市兽药GSP认证工作,阿荣旗动物卫生监督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顺利完成了首批兽药GSP认证验收工作。
2012年4月11日-12日,内蒙古自治区兽药GSP认证验收组一行三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对该旗首批申报的11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验收。验收组主要从场所设施、从业人员资质、规章制度、采购与储存、购销记录、可追溯管理、质量认证及售后服务等全面进行逐项审查;要求兽药经营企业有完整的兽药购销记录、质量追溯档案,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和有资质的经营人员,确保兽药经营管理规范。该旗首批申报兽药GSP认证的11家企业全部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