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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开展饲料兽药经营“清理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01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52

2012年以来,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为大力推进畜牧产业“增量提质工程”保驾护航,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方案以及当前我局农资打假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饲料兽药经营“清理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并于3月14日集中销毁查处的假劣兽药。

这次“清理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检查饲料兽药经营企业350家、检查使用单位156 家,检查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11家,整顿兽药经营企业35家、使用单位5家,印发资料2560份,查处案件3起,结案3起,查处假劣兽药水针剂3562合、粉片剂7653包,价值5560元,罚款2450元,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8家。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成立“清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覃加年副局长担任组长,在领导小组的组织带领下,统一部署,对全市各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使用、经营的专项清理。二是制定“清理行动”工作目标, 达到优化兽药经营结构、提高兽药经营质量,有效遏制销售假劣兽药的行为。三是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辖区内未达到兽药 GSP 要求的兽药经营企业(户)限期整改。四是经过二次下发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及时向辖区工商管理部门通报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五是进一步规范依法取得兽药 GSP 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使他们诚信经营。六是要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合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做好假劣兽药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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