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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兽药产品质量问题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1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635
一、兽药产品质量现状

  2006年全国共抽检兽药产品13766批(2005年第四季度,2006年第一、二、三季度),合格10304批,合格率为74.9%。其中生产环节抽检1852批,合格1757批,合格率为94.9%;经营环节抽检10568批,合格7589批,合格率为71.8%;使用环节抽检1346批,合格958批,合格率为71.2%。

  2007年第一期兽药质量抽检情况(2006年第四季度抽检结果),共抽检兽药产品5332批,合格4117批,合格率为77.2%。其中生产环节抽检517批,合格率为97.1%;经营环节抽检4236批,合格率为75.0%;使用环节抽检579批,合格率为75.5%,分别比2006年全年平均水平上升2.3、2.2、3.2、4.3个百分点。

  2006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共抽检我省企业产品1076批,合格788批,合格率为73.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名在第18位。

  2007年第一期全国共抽检我省兽药产品423批,合格289批,合格率为68.3%,比2006年下降近5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处在下游。

  我省2006年共抽检兽药产品570批,合格414批,合格率为72.6%。其中,生产企业抽检250批,合格241批,合格率为96.4%;经营单位抽检302批,合格158批,合格率为52.3%;使用单位抽检18批,合格13批,合格率为72.2%。生产、使用环节比去年有所提高,但经营环节下降6个百分点,并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全国和我省抽检结果可以看出,兽药产品质量基本反映了当前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现状。随着兽药GMP的规范运作,兽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意识得到了提高,产品质量呈上升趋势。但在经营和使用环节中抽检产品质量还处于较低水平,反映了当前个别兽药生产、经营者为谋取私利,违规生产、经营的现象较为普遍。

  我省兽药产品质量从总体抽检情况来看,质量形势不容乐观,产品合格率呈现下降趋势,说明某些企业在产品生产、质量控制、企业运作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二、兽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

  根据兽药产品抽检结果汇总情况,兽药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体现在:

  一是假冒伪劣产品;

  二是套用批准文号、伪造文号违规生产;三是擅自改变产品处方,增加成分;

  四是产品主要成分与标准不符;

  五是低限投料或偷工减料;

  六是产品标签不规范等。

  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产品的性状、鉴别、含量测定以及个别检查项不合格(如干燥失重、pH值、装量等)等方面。

  原因集中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受养殖业大环境的影响,如去年禽流感、猪高热病导致养殖业大幅滑坡,进而导致市场对兽药需求不稳定,对兽药生产企业造成很大压力。为争夺市场,个别兽药生产企业不惜以牺牲质量为代价,采取违规手段从事兽药生产活动。

  一是随意改变产品成分的含量,多数为降低主要成分的含量(主要体现在水针剂、粉针剂),个别出现主要成分含量超标(粉剂中居多),有的甚至超出标准规定数倍。

  二是擅自改变处方,增加其他成分(有的甚至增加四到五种),造成产品性状、鉴别、含量不合格,甚至无法测定。

  特别是在中草药制剂表现最为突出,擅自改变处方中中药材的品种,有很多中药产品中随意添加西药,有的甚至添加违禁药物,不仅导致产品性状、鉴别、含量项目不合格,还严重影响到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2.由于《兽药管理条例》实施和地标产品的取消,非GMP企业产品和地标产品需在2006年6月30日后在市场上停止流通。因此,许多企业想方设法清仓甩卖,特别是未进行GMP改造的企业,企图抓住最后的时间,通过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产品,以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

  个别企业存在伪造批准文号、扩大生产范围等现象,如注射液套用溶液剂产品的文号、预混剂套用粉剂的文号、小容量注射液车间生产大容量注射液等情况。

  此外,代加工单位依然存在,这部分单位由于拥有部分终端市场,根据自身市场的需求,自己提供产品配方进行生产,严重扰乱了兽药经营秩序,导致使用环节的用药混乱。

  3.兽药企业本应是高科技企业,需要大批的高科技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但目前我省生产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特别严重,许多企业仅通过粉剂/散剂/预混剂一个车间,造成同品种产品大批量重复生产,为参与市场竞争,不惜以牺牲产品的质量,通过偷工减料竞相降价,不但降低了企业的自身形象,而且失去了长远的市场。

  同时,个别企业还存在轻质检、重市场的观念,检验、检测能力达不到生产的要求,致使原料进厂检验形同虚设,生产环节未严格按GMP运行,兽药产品出厂把关不严,从而导致产品不合格。甚至有的企业竟然还找不出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此外,当前在管理制度中对某些违规行为的界定有些模糊,对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缺乏威慑力,致使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人不能得到应有处罚,最终导致了兽药市场的无序竞争和产品质量失控。

  三、提高兽药产品质量的措施

  作为兽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净化市场、规范使用。

  第一,加强兽药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GMP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加强兽药产品质量关键环节的控制,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特别是重点监控企业,应依法进行监督整改,同时严厉打击恶意造假的企业。

  第二,规范和整顿兽药市场秩序,普及宣传兽药法律知识,提高兽药经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适时推广兽药GSP,把兽药经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第三,加大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力度,督促养殖业户建立用药记录制度,并立案归档。大力宣传科学养殖,指导养殖业户合理用药。

  首先,必须强化产品质量意识,提高企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对兽药生产、科技等方面的高水平人才培养,组建企业稳定的生产、质检、销售队伍,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发展。

  其次,要了解市场的“新宠”,加大对兽药新制剂的研究开发。多年来,养殖业大量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兽药等,致使畜禽机体产生了抗药性,同时动物产品中存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药残,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企业应加强产、学、研的结合,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关键的环节,不断开发新品种,以满足市场需要。

  随着天然药物和植物药物逐步被市场认可,中草药正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除了新型中草药制剂,半合成抗生素是目前国内外兽药开发的一个主流,它具有性质更稳定、作用更强、毒性更低、研发投入少、不易被仿制的优点。另外,动物专用抗菌药、微生态生物兽药等也是具有开发价值的兽用药物。

  此外,加强对市场的调研,结合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根据养殖环节的特性,大力开发与市场需求相符合的产品,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在服务过程中发现自身产品尚需改进的环节,为进一步研制开发新产品作好调研工作。(山东省兽药监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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