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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深入开展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22
即墨市畜牧兽医局以全面实施动物性食品安全工程,发展畜牧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深入开展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周五下午的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有重点地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以及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电视课堂、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并实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列入工作考核内容,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是搞好法律培训。每年举办全市动物检疫员、兽药及饲料检查员培训班不少于2次,重点加强基层单位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辅导学习,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抓好建章立制。(1)健全和完善动物产地检疫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制度、违法案件立案处理制度、对屠宰加工企业监督及检疫登记报告制度、动物防疫证、章、照管理制度等规范化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照章办事。(2)建立健全实验室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安全和卫生制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文件资料保存与管理制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四是完善配套制度,明确执法职能。(1)加强对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工作的执法监督,巩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成果。(2)加强对辖区内动物饲养及产品加工、仓储、经营的单位及个人的执法监督。对正大种畜场、孵化场实行动态监管,每周一次。对出口企业,合同养殖场进行资格认证,对重点加工厂实行派员驻厂监管制度,确保规模化养殖场、出口企业、合同养殖场的动物产地检疫率达100%。(3)加强对七级和恒生源生猪定点屠宰厂及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动物屠宰检疫率达100%,杜绝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4)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的监督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业户。对兽药经营实行《准销证》制度,确保全市经营兽药的经销商办证率达100%。(5)加强兽药饲料的执法管理工作,年内按规定对辖区内经营兽药及饲料的业户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并依据抽查结果进行处理(罚)。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兽药及饲料的行为,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五是规范执法程序。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业务部门出台的规章办事,结合即墨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检疫监督工作计划,建立检疫、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监督程序,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程序、方法及处理措施,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检疫票证管理办法,检疫管理制度等,共计8个168条具体配套的规章制度,并制牌上榜,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保证执法人员按法规程序开展工作,使畜牧综合执法稽查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六是严格票证管理。对检疫票证实行专人负责,规范化管理。从市局到每个基层站,都有一名专人负责,将领用的票证逐一分类建账,以旧换新,按时结算,并足额上缴平衡调节费。对用过的检疫票证存根回收存档备查,对动物防疫合格证明等的领用、发放、使用情况,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
  七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开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村入户活动,并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发放宣传资料,传递法制信息,进行法制文艺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形式,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和实效性。(即墨市畜牧兽医局: 展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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