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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开创兽药监察事业新局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3-19  作者:coolapp  浏览次数:647
2006年全国兽药监察所所长工作会议于2006年3月13-15日在南昌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讨如何进一步发挥兽药监察系统的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努力开创兽药监察事业新局面。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所长王泰健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



  王泰健所长对2005年度全系统的工作,充分肯定了成绩。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创新进取,全面贯彻《兽药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兽药监察职能,发挥自身的技术和人才优势,积极参与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推动兽药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总结分6个部分:

  1、积极参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疫苗质量监管。一是2005年各级兽药监察机构积极参与了口蹄疫、猪链球菌病和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系统共派出40余位技术骨干参加国家、农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工作,派出专家200多人次赴联系点疫区,进行防疫督导、流行病学调研、防治指导和科普宣传等。二是加强疫苗质量的监管,制定了《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督办法》、《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防伪标签管理办法》、《非常时期禽流感灭活疫苗和口蹄疫灭活疫苗批签发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采取飞行检查、批签发、粘贴防伪标签和加大疫苗抽检力度等多种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先后在北京、广州、兰州等地召开四次禽流感、口蹄疫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座谈会,规范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三是加强产品的监控,如对批签发生物制品样品进行抽样、封样,共有45个生产企业9147批产品(较2004年增加了62%),有关省所派出了驻厂监督员,监督15个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定点生产企业。

  2、加大兽药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力度,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监督检验工作,2005年全系统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兽药监督抽检工作任务,为兽医行政部门打击假劣兽药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全年共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14581批,比2004年增加179批,抽检合格率为73.6% ,比2004年上升3.3个百分点。兽用生物制品全年共完成抽检353批,比2004年增加53批,产品涉及22个省(市)34家企业,合格率为87.5%,较2004年提高了3.8%。其中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抽检133批,合格率为90.2%,较2004年提高7个百分点。顺利实施2005年全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监控计划的覆盖地域和兽药品种逐步增加。山东、四川、河南、湖北、湖南等省所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通过了农业部的“双认证”。2005年重点是加强动物源性产品中禁用药物和常用兽药的残留监测,超额完成了下达的残留监控任务。全年共检测样品5802批,检出超标样品123批,超标率为2.12%。其中检测盐酸克仑特罗残留549批,检出超标样品20批,超标率为3.6%。中监所参与了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承担了沈阳、大连、郑州和广州等城市2000批定点监控检测任务,检出残留超标样品112批,残留超标率为5.6%。其中抽检盐酸克仑特罗样品1600批,检出超标样品84批,超标率为5.25%。兽药残留超标率比2004年有所上升。

  3、全力以赴打好兽药GMP攻坚战。积极推进兽药GMP实施进程,成效显著。一是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举办了兽药GMP检查员培训班,31个省(市)163人,举办了2期兽药GMP检查员组长培训班,修订检查验收标准,研讨验收中的问题,规范了检查员行为,保证了检查验收的客观公正。二是制度建设,修订了《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管理办法》,制定了《兽用生物制品企业GMP验收标准(英文版)》。三是提高GMP检查验收的工作效率,全年共接收1012家企业的GMP申报材料,共派出189个检查组254位检查员(累计729人次)对741家企业进行现场验收,534家企业获《兽药GMP证书》。四是加大对兽药GMP企业的监督检查,对10余家GMP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

  4、积极开展兽药标准制修订和标准物质研制工作。标准编制工作,2005年版《中国兽药典》的编制工作已顺利完成。各省所承担了大量具体工作,参编人员对三部兽药典和两册配套丛书进行了多次的审稿和统稿,农业部已批准正式出版。新版兽药典有四个第一:第一次将兽用生物制品分编专著,充分体现了生物制品质量标准的特点;第一次将兽药典中兽药使用的内容拆出另编;第一次编辑配套丛书《兽药使用指南》,强调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第一次编辑了配套图谱标准专辑《中药薄层和显微鉴别图谱》和《兽药红外图谱集》。全面展开兽药地标升国标技术审评工作,中监所组织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完成了12个省上报的1194个兽药产品的审查,并提出了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受理目录》和《国家兽药标准增加规格目录》。各省所按照农业部560号公告要求,积极开展地标清理、废止目录产品批准文号注销和地标升国标申报前期的技术审核,有的所组织企业联合开展升标,既实现了资源共享,降低费用,减轻了企业负担,也减轻了技术审评的工作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标准物质的研制力度,解决供求矛盾。去年共研制兽药标准品和对照品32种25550支,诊断液28种5337支,制备鉴定兽医微生物菌(毒)种34种56株7281支,发放各类标准物质共计273种(株)31382支,有力地保障了兽药生产和检验工作的需要。

  5、密切配合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市场整顿和兽药打假。一是中监所和各级兽药监察所积极配合农业部开展了全国兽药执法大检查和打击“瘦肉精”拉网行动,配合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疫苗兽药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累计派出人员近千人次。二是开展了禽流感、口蹄疫疫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监所先后派出60余人次分赴10多个省市参与案件查处和督查工作,仅9月份以来就对14起非法制售禽流感、口蹄疫疫苗案件进行了专项督查,其中6起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查处。特别是参与了对山东、江苏等地及内蒙古生药药品厂的制售假动物疫苗重大案件的查处,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同时对滨州华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10单位涉嫌非法制售或研制假疫苗案件进行了现场调查,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对辽宁黑山、新疆乌鲁木齐、云南楚雄和山西阳泉等地涉嫌使用假疫苗案件的核实工作。

  6、加强兽药监察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系统综合实力,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体系建设。一是启动了新一轮省所资格认证复验工作,广西、贵州、湖北、北京等省所顺利通过复认证评审,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均有较大提高。二是搭建培训平台,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积极为各省所培训技术骨干,共培训各类检验人员179名,使检验人员进一步掌握了检测新技术和新方法,规范了检验操作,提高了检测水平。三是加强质量体系建设,修订了《兽药检验操作规程》等检验程序性文件,积极开展全国省所间比对试验,有力地促进了新检测技术的开展和检测水平的提高。四是继续开展系统评优表彰活动。2005年度共有19个省所申报先进集体,25个省所推荐了先进个人,依照评选办法,辽宁、山东、河北、江苏、江西和广西等6个省所荣获先进集体,易阳等10名同志荣获先进个人称号。五是积极争取调整兽药检验收费标准。

  王泰健所长对全国兽药监察系统2005年的工作归纳为“三个能力”方面得到了锻炼和加强。一是处理和应对突发事件,提高了应急能力。二是阶段性工作任务繁重,培养了攻坚能力。三是规范工作程序,提升了依法监督的能力。

  王泰健所长在总结全国兽药监察系统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明确的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一是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徘徊不前。2005年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仍徘徊在70%左右,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督任务仍很艰巨。二是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活动仍然存在。制售假劣兽药、疫苗的现象屡禁不止,制假方式更加隐蔽,手段越来越高,甚至“科技制假”,危害越来越大,而我们相应的监督手段落后。三是兽药监察体系建设亟待加强。各省所的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有了较大改善,但系统自身建设还存在硬件、软件的不足,资金短缺,检验技术带头人缺乏,检测技术手段不能完全适应兽药监督执法和规范兽药市场的需要,各省所的职能和法律地位须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等问题。

王所长强调,我国兽医体制和兽药监管机制正处于重大变革期,动物疫病防控和兽药质量监管工作也处于攻坚阶段。随着国家兽医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兽药监察体系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我们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做好兽药质量监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知难勇进,抓住机遇,积极应对,使兽药监察系统在改革中得以巩固和加强。

  对2006年的工作,王所长指出要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兽药质量监督工作。工作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兽药质量监督为中心,以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和兽药残留监控为重点,围绕新时期兽医工作的中心任务,把兽药监察工作置身于保障动物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大局去把握,置身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大局去把握,置身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去把握,努力开创兽药监察事业新局面。

  2006年重点要抓好6个方面的工作:

  1、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重点加强疫苗质量监管,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继续坚持实施批签发管理、派驻厂监督员、粘贴专用防伪标签和飞行检查等多种监管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一是建立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工作责任制。将14个禽流感、口蹄疫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划分为3个片区监管,至少2个月飞行检查1次,非常时期驻厂监督,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二是引入竞争机制,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各定点生产企业进行量化评分,对不符合要求或严重违反兽药GMP规定的企业实行淘汰制,取消其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定点生产企业资格。三是完善各项监管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全面实施防伪标签与产品瓶签印制二合一,规范标签格式,严格发放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等。四是充分发挥各省兽药监察所的技术监督作用。密切配合中监所积极参与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鼓励有条件的省所进行实验室改造,配备检验设施和技术力量,开展兽用生物制品检测相关工作,加强辖区内定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协助中监所做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充分发挥省级兽药监察所的技术监督作用。

  2、加大监督抽检和打假查禁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兽药质量和动物源食品安全水平。为贯彻农业部“九大行动”总体部署,实现2006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目标要求,将2006年定为兽药检验质量提高年,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兽药全程监管,全面提升兽药质量和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水平。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兽药抽检的技术监督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全国兽药监督抽检计划,加大监督抽检数量和抽检覆盖面,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重点品种和问题企业的监控,把抽检与跟踪检验相结合,与GMP认证和监管相结合。兽用生物制品重点加强对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疫病疫苗的监督抽检,力争使2006年兽药抽检合格率提高5%。

  二是认真执行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提高兽药残留监控能力。建立阳性结果及时报告和处理机制,重点监控近两年阳性检出率较多的药物、禁用药和我们已有检测方法、检测标准的兽药,对监控结果中出现阳性的品种及地区要及时追踪监测。继续做好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检测技术培训,加快残留检测标准和限量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开展兽药残留检测快速诊断试剂盒的研究,解决残留现场监管的技术难点,确保残留监管工作的及时有效,力争兽药残留超标率降低1%,禁用兽药残留检出率降至1%以下,动物源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好转。

  三是加强质量监督,以打击“三个非法”为重点,净化兽药市场。重点加强对非法制售兽用生物制品尤其是重大疫病疫苗的监督检查,对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兽医诊疗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供应单位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核查,对非法制售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假借中试名义非法制售疫苗的重大案件,要坚决依法严厉处理,彻底清查违法行为和非法产品,坚决取缔造假窝点。开展打击非法走私进口生物制品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规模化养殖企业,对未办理进口登记许可手续的走私疫苗,一律收缴销毁,并查清走私疫苗供应链,报农业部深入查办,依法查处。加大查处非法使用违禁兽药的工作力度,对照《禁用兽药清单》和农业部第560号公告,重点对兽药市场、医疗机构和养殖场进行瘦肉精、金刚烷胺等药物的清查,并追根溯源,追查禁用兽药源头,依法严惩。为全面提高兽药质量,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让百姓吃到放心安全的肉、蛋、奶,各兽药监察所都必须加强自己辖区工作的责任心,建立不诚信企业名单档案,按照《条例》实行“黄牌警告,红牌停产,黑牌取消生产资格”制度。

  3、探索GMP日常监管的新模式,提高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管水平。截止2006年6月30日,所有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必须达到GMP要求。今年的GMP工作重点要从加快兽药GMP验收进程转移到加强兽药GMP日常监管工作上来。

  一是通力合作加快推进GMP验收进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完善检查验收程序,加强检查员培训,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验收工作进程,力争更多的企业通过GMP验收。二是积极配合各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执行“零点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兽药生产企业监管。重点检查未取得《兽药GMP证书》企业,凡非法从事生产活动的,坚决依法严惩。对已达标企业违规生产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兽药GMP步入良性循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加强GMP日常监管的新模式,加大对兽药GMP企业的监督检查。国家即将出台《兽药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监所也将细化飞行检查具体实施办法,依法对GMP企业进行不定期的突击飞行检查。各省所要密切注视本辖区内兽药GMP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建立GMP企业巡查制度,加强对GMP企业的日常监管。

  4、以统一全国兽药质量标准为契机,加强兽药标准化建设。《中国兽药典》作为兽药国家标准,2005年新版《中国兽药典》已经农业部批准发布,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们要加大宣传贯彻和培训的工作力度,指导和培训检验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兽药国家标准,确保新版《中国兽药典》顺利实施。2005年版《中国兽药典》英文版和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的编制工作即将启动,各兽药监察所要做好准备,积极支持和参与兽药典编辑工作。各省所要密切配合并给予更大的支持,2006年兽药地标升国标技术审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确保地标升国标工作顺利完成,促进兽药标准化建设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迈进。

  5、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推进兽药质量监督体系信息化建设。利用高效率的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体系,实现兽药质量监督体系信息化,是做好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中国兽药信息网是我国兽药管理的行业网站,是兽药质量监督体系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也是对外宣传和服务的窗口。2006年要进一步研究和加强信息技术在兽药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和计算机平台,实施兽药行业和专业的信息数字化。积极配合农业部兽医局及相关司局的工作,建立业界更便捷的信息和数据库查询系统,为各级兽医兽药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提供更为及时、准确的兽药资讯。各省兽药监察所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建立或完善兽药信息地方网站,建立完善辖区兽药企业和产品等基础数据库,掌握行业和产品基本情况,继续与中国兽药信息网站合作,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逐步形成一个覆盖全国的兽药行业信息网络。

  6、整合兽药监察体系资源,提高系统整体综合实力。要抓住有利时机,整合资源优势,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系统整体综合素质和能力。中监所将加强和各省所的合作,充分发挥省所的职能作用,将兽药标准品初标、地标升国标形式审查、兽药文号审批技术审查、标签和说明书审查、残留检测方法研究等职能以适当形式委托给省所承担。各省所要增强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资格认证复评审为契机,争取多方面的支持,扩大经费来源,科学管理,注重成效,以人为本,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配套硬件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根据各自优势或特点,开展更多更深层次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参加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国际间实验室认可,以此作为促进和提升兽药监察系统整体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强大动力,全面提高整个兽药监察行业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素质。

  最后王泰健所长号召要把握机遇,努力开创兽药监察事业新局面。

  兽医事业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来也没有象现在这样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兽药质量监管是兽医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对于确保动物安全用药,防治动物疾病,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扩大动物产品国际贸易,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兽药监察机构是兽医技术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兽药质量监管和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兽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兽药监察体系建设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竞争压力和严峻挑战。希望各省所要认清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在改革中把握好机遇,定好位,进一步强化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在创新中求发展。

  各省监察所要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强化为兽药企业服务的意识,监、帮、促相结合,以服务促进监管,在服务中强化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加快兽药地标升国标,生产文号的核发工作,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同时要加大兽药市场整顿力度,规范市场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不法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创造一个有利于诚信、优秀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希望在兽药质量监管工作中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廉政执法制度,加强兽药监察系统廉政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创建兽药监察系统廉洁、勤政、务实、利民、高效的良好形象。

  王泰健所长最后强调,加强兽药质量监管,服务畜牧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每位兽药监察战线工作人员光荣而神圣的使命,也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客观要求。我们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提升兽药监察系统的综合实力,为开创兽药监察事业新局面,为促进我国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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