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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32条整改措施全力塑造新形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0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74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力塑造“四个新形象”

  2007年3月30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集中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邵明立局长指出:食品药品监管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相对人、面向公众。良好的作风有助于监管职责的履行,有助于增进全社会对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此,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树立监管为民的新形象;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办实事,求实效,廉洁从政,努力树立务实清廉的新形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执行力,雷厉风行,令行禁止,努力树立高效权威的新形象;坚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接受新事物,研究新问题,努力树立开拓进取的新形象。

  制定32条整改措施确保打好翻身仗

  为确保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打好翻身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集中教育活动中,针对查找出的最明显的漏洞、最突出的问题和最薄弱的环节,制定了全局整改方案,内容包括八大方面,32条具体整改措施。

  八大方面主要内容为:一是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正确履行监管职能;二是建立健全决策议事程序,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民主;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评审批工作,确保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五是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六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七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干部廉洁从政;八是不断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重塑监管队伍良好形象。

  为确保整改方案落到实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八大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完成时限和分管责任人。

  把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列为今年整改工作的重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邵明立局长在2007年3月30日集中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须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有作为、出成效。立足监管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努力推动群众看病就医和药价虚高问题的逐步解决。抓紧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明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的原则和程序;减少药品购销中间环节,坚决打击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探索建立廉价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从政策上保证廉价药、经典药和稀有且临床必需药品的生产供应;改革、完善药品审评审批机制,加强药品商品名管理。加快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保障农村、农民用药安全。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鼓励和引导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净化农村药品市场,积极探索服务“新农合”的有效途径,保证农民用得上放心药。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7]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八条禁令

  一、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二、严禁本人及配偶、子女违规持有或变相持有医药企业股份、股票。

  三、严禁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严禁违反规定向食品药品企业、中介机构收取讲课费、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严禁收受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六、严禁泄露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申报资料、技术数据和其他应保守的工作秘密。

  七、严禁违规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和稽查监督等事务。

  八、严禁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

  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或调离、免职、责令辞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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