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范克强带领检查组到嵊州市、秀洲区检查两地“瘦肉精”清缴行动开展、规模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生猪收购贩运经纪人管理和兽药GSP实施等情况。范克强副局长指出,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是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厅等五部门的部署,狠抓养殖、饲料等重点环节清缴工作措施落实,加强养殖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生猪收购贩运经纪人的宣传教育,落实主体责任。在检查兽药经营企业时他强调,按照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兽药GSP的要求,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企业,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各地要切实加快兽药GSP实施进程,并按许可条件从严把好审验关。从3月份起全省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未通过兽药GSP企业的清理注销工作和已通过兽药GSP企业的规范化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