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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兽药工作强化行业监管 实施“一派驻两试点”规范兽药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3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8
3月24日,全省兽药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对我省兽药行业近年来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了当前兽药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并针对下一步全省兽药工作重点做出具体部署。
  省畜牧办公室刘炳谭副主任指出,随着GMP企业集中改造的结束以及养殖业的变化,兽药生产企业布局和产销模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兽药行业在2007年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根据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兽医局下一步工作部署,刘炳谭强调,今年全省工作重点要转移到落实GMP和加快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规范管理上来,具体工作措施为:对全省兽药生产企业实行派驻监督员和飞行检查制度;在兽药经营环节实施GSP试点;在兽药使用管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环节实施试点。

  07年全省兽药管理工作将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展开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二)加强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管。一是实行派驻兽药监督员监管制度。选派省、市和部分县级兽药管理人员担任监督员,明确监管职能、责任、程序。二是强化兽药GMP飞行检查制度。由省兽医兽药管理处组织,以省兽药监察所为主,择机成立飞行检查组,对群众举报、产品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检查,随机开展飞行检查活动,加大检查的密度和频率。
  (三)继续加大兽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力度。今年,全省将继续开展一年两次的兽药执法大检查活动,目标是“将非GMP产品清出市场,建立正常的兽药生产经营秩序”;联合有关部门,分别开展一次受用生物制品专项检查和渔用药专项清理整顿活动。
积极推进兽药GSP试点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市县和部分大型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制度试点,引导兽药经营向规范化发展。
  (四)大力推行规范用药。各地要加强对兽药使用单位的宣传、指导和培训,重点培训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和基层兽医人员。2007年,全省将启动兽药使用管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试点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兽药执法工作。在兽药执法过程中,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做到假劣兽药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和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产生的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今后的防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所有涉案人员的责任追究不彻底不放过。
  (六)加大兽药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企业监管力度。
  (七)加快新兽药研制开发工作。鼓励和支持教学、科研和企业联合攻关,加快高效、低毒、无残留新兽药以及制剂的研制和开发,特别是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和信息手段,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
  (八)加强兽药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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