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12日,河南省许昌市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6个县(市、区)兽药市场开展了检查。此次共检查生产单位2家,经营单位22家,使用单位8家,下发整改通知12份,查获假劣兽药318袋(盒、瓶),生物制品256瓶。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兽药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各县(市、区)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2007年兽药管理工作意见,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任务;执法人员干劲足,决心大,热情高。禹州市、长葛市经营环境较好,经营人员素质较高;许昌县、鄢陵县加强了监督检查,经营秩序有新好转;魏都区、襄城县通过培训,提高了执法办案能力。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许多问题:一是部分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证没有按规定镶框上墙。二是含抗病毒成分的兽药清理不彻底。长葛市晨露牧业兽药经营门店、禹州市齐全兽药经销处经营大量含利巴韦林、吗啉双胍等抗病毒成分的兽药。三是生物制品经营市场较乱。鄢陵县疫苗供应中心和魏都区疫苗供应中心经营有豫牧便函字、无批准文号、假批准文号的生物制品。襄城县十里铺乡兽医站黄柳分站、紫云镇兽医站经营有假疫苗。四是诊疗机构药品使用不规范。魏都区丁献文诊所、鄢陵县动物医院、襄城县紫云镇兽医站第二门诊存在人药兽用现象。五是老执行标准的兽药在市场上流通量大。六是多数经营、使用单位没有兽药购销记录,少数有记录的,记载也不完全。七是经营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个别人员连基本经营知识都不具备。
为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保护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要求:一、加强执法和经营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经营人员的守法意识。二、加大市场整规力度。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规范开展生产。迅速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清查各类假劣兽药。三、加大对生物制品的监管力度。开展生物制品专项检查活动,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四、监督各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购销使用记录。五、加强兽药抽检。以近期农业部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生产的兽药产品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