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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南墅动监站加强对兽药经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2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9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的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工作,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兽药的安全有效,莱西市南墅动物防疫监督站利用5天的时间,对辖区内的21个兽药经营单位和130个规模养殖企业进行了检查指导,对兽药经营业户的兽药进货和销售登记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企业建立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货记录表》和《兽药经营企业销售记录表》的登记情况,要求进货时间、药品的进货渠道、数量、批准文号、生产企业、批号记录清楚,向外销售时出售的药品名称、数量、购货人的联系方式记录清楚。要求饲养50头以上的奶牛、3000只以上的蛋鸡、5000只以上的肉鸡、1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企业购买使用兽药时,必须建立《养殖企业台帐明细表》、《规模养殖企业兽药进货记录表》、《规模养殖企业使用记录表》,做到购买日期、名称、数量、来源、联系方式记录清楚,使用药品的日期、名称、治疗情况同样记录清楚。在检查过程中,对尚未建立的业户责令立即执行,对记录不详的指导他们补充完整。
  通过检查,不仅提高了经营企业和养殖户对安全使用兽药的重视程度,保护了养殖户的合法权益,而且从兽药的流通、使用环节上保障了畜产品的的质量安全。(莱西市南墅动物防疫监督站:盖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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