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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加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5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86

春节临近,动物及产品流动量较大,很容易造成疫病的传播与扩散。为切实做好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锦州市四项措施加大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

一是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锦州市2011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切实按免疫程序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要特别强化对新补栏禽、接近免疫期禽、产蛋鸡、商品肉鸡和免疫水平偏低禽群及时开展免疫。各县(市)区要对强化免疫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确保在本辖区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二是加强监测及疫情排查工作。各县(市)区要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疫情排查与监测工作。要加大监测范围,重点加强交易市场、流通环节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严格落实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定期开展疫情排查,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疫情,消除疫情隐患。

三是严格检疫监管。要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全面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各环节和活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加工、运输、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应急准备,及时处置突发疫情。要强化应急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按有关预案要求,加强应急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对发现的可以疫情要早诊断、快反应、严处理,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疫情,严防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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