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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86
江西省畜牧饲料主管部门切实落实瘦肉精整治目标责任制,以侦破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案件为抓手,以强化检测为手段,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全省开展瘦肉精集中专项整治行动112次,共收缴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其预混剂2.14公斤,立案35起,刑拘12人,处罚62起,处罚金272.6万元。外调生猪瘦肉精检出率明显下降,全省瘦肉精检出率比上年降低0.1个百分点。

  去年以来,我省广泛宣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举办饲料行政执法培训班,使广大饲料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做到依法生产和经营。省农业厅组成督查组,赴各设区市进行督促检查。据统计,全省农业部门共开展瘦肉精集中专项整治行动112次,出动执法人员2086人次。省公安部门依据检测结果追查使用瘦肉精的不法养猪户,根据群众举报追查兜售瘦肉精的“游商”以及专门收购含瘦肉精猪的不法贩运户,追查瘦肉精制售窝点。省饲料管理部门在全省开展了拉网式大检查。全省共检查乡镇1040个,行政村3800个,养殖场10560家(户),抽检猪尿样品23000批次,检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阳性样品198批次,阳性检出率0.86%,涉及养殖场(户)83家(户),封存生猪16054头;抽查饲料、兽药经营企业(户)2210户,查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经营企业(户)29家(户),追缴瘦肉精原粉和预混剂1公斤,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9人移送检察机关。市、县、区采取拉网式普遍检测、重点养殖户突击检查、签订承诺书、广泛宣传、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

  我省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中,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初步建立了瘦肉精整治的长效机制。南昌市推行“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加强生猪宰前监管,对屠宰厂的生猪一律实行宰前抽样检测,严禁检测阳性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将瘦肉精监管工作与防检疫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将瘦肉精检测项目作为畜牧生态小区的指标考核,真正把养殖小区建设成生态小区。宜春市建立了“整监结合、预防为主、持之以恒”的监管模式,以拉网式集中整治为主,不定期抽查为辅,生猪出栏前必须报告检疫部门,随机采集尿样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上高县还建立了完善的责任追究制,明确乡镇一把手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全县动物防疫人员实行违禁药品监控责任追究制,与工资、奖金挂钩,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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