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全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市畜牧兽医局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纪实
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3·15”瘦肉精事件曝光后,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市畜牧兽医局狠抓兽药饲料投入品管理、规模养殖场户和奶站监管,以及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环节的检疫检验等工作,深入开展“瘦肉精”、“问题奶粉”、“地沟油”、农村食品综合整治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保证了重大活动畜产品安全供应,确保了我市多年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在2010年兽医体制改革中,市畜牧兽医局挂牌增设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科”和一个全额事业单位的“市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强化了组织机构,制定了“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整治工作方案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坚持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实行了市包县、县包乡、乡包场户督导制度。同时,建立完善了全市畜牧系统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
市畜牧兽医局对全市所有的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实行市、县两级驻厂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质量认证工作。全市有兽药生产企业17家,全部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兽药经营企业400余家,有135家通过省GSP验收,年底前还能完成120余家,能够完成年初制定的计划任务。明年3月1日后,达不到条件、没有通过GSP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将被依法取缔。我市深入开展了以“瘦肉精”为主的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重点开展了畜产品“瘦肉精”、生鲜乳、兽药质量安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2315家,出动执法人员6979人次,查处问题75起,涉及金额8.28万元;发放张贴《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和《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等宣传材料17.61万份,媒体宣传80次;举办培训90场次,指导培训13053人次;监督抽检尿样、肉样、奶样、兽药饲料样品16941份,合格率99.6%。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原则,对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做到了“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有效地防止了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严格检疫操作程序,全面落实动物产地检疫区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合理设置报检点,全市共设立报检点129个,制作产地检疫公示栏135个;派驻检疫员,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检疫监管,保证定点屠宰场的驻场同步检疫率达到100%,检出染疫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持证率达到100%。加大“瘦肉精”检验力度,在产地检疫环节,按每批5%的比例进行抽检;在加工环节,要求加工企业在检疫员的监督下,按5%的比例进行抽检;在出境检查环节,对出入境生猪、牛羊,在查证验物的同时,要按2%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强化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了对收购贩运企业和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查验制度和信息记录制度,加强了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活畜的监督检查。
我市以国家实施标准化示范建设项目为契机,不断加大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力度,将饲养技术和疫病防控技术进行组合,对饲养场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对饲养管理进行标准化规范,逐步实现了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目前,全市有252个猪场、35个蛋鸡场、7个奶牛场、2个肉羊场、2个肉禽场、1肉牛场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标准化改造。近年来,我市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主体,以绿色食品及有机产品等认证为补充,认真搞好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先后有41个企业的42个产品通过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一家企业的7个产品通过了有机认证,这些企业成为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杆企业。
为改变表面监管的落后现状,实现内在质量的监管,市畜牧兽医局强化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加强畜产品日常监测。菏泽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在通过国家计量强制认证的基础上,今年6月初又通过农业部畜产品检验机构行业资质认证,实现了双认证,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检验报告,实现了我市畜产品检测能力新突破。截止目前已经检测样品1200多个批次,为保障我市乃至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市局还配合农业部、省畜牧兽医局在菏泽进行多次的“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抽样检查工作。 2011年5月下旬,菏泽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通过了农业部资格考核认证。为适应瘦肉精检测需要,市局3月份组织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技术培训1次,100多人参加,使县区具备了“瘦肉精”快速检测能力。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彭春臣表示,下一步,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将建立经常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建立例行监测制度,提高监管能力,全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