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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02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89

近日,农业部就人民网网友在“人民网部委领导留言板”中留言反映的“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资真伪查询系统”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这是农业部自今年9月以来第三次公开回应网友问题。

农业部回应全文:

网友“匿名”:建议农业部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设施建设,确保动物产品安全。

农业部回应: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省、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和《意见》规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兽医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重要技术保障和依托,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2004-2010年,通过实施《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全国建设了31省(区、市)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2581个县(市、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及部分地区省际间动物检查站、边境动物防疫巡检站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37398个乡镇兽医站配备了动物疫病采样、样品保存等设施设备,为动物检疫等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和保障。

下一步,农业部将商请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加检测设备配置,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实验室检测能力,切实提高动物检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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