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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启用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指挥调度平台兽医机构及人员管理子系统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0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580

各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实现市、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管理方式信息化,我所开发完成了《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指挥调度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根据市农委的安排部署,《平台》各业务管理系统已在万州等六个区县试点使用。为进一步在全市推广使用《平台》各业务管理系统,须完善各地兽医机构及人员信息登记,并分配用户名和密码。为此,我所决定在全市全面启用《平台》“兽医机构及人员管理子系统”,现将该子系统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平台》管理员

11月5日前,各区县须明确1-2名既熟悉网络知识又熟悉业务工作的人员作为区县级《平台》管理员,并将区县级《平台》管理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1)发送给市级《平台》管理员,由市级《平台》管理员分配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国际互联网(外网)登录《平台》体验,及时更改并妥善保存密码(初始密码为:123)。国际互联网(外网)用户,直接登录《重庆动物卫生监督网》(www.cqvs.cn)或区县动物卫生监督网,点击网站首页右边的链接图标即可进入登录界面;党政网(内网)用户(仅限管理员使用),访问地址是:23.41.0.57/djcs。

二、建立《平台》使用人员账户

11月20日前,各区县级《平台》管理员为辖区内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分配用户名和密码,指定其系统使用工作权限,并要求其及时更改和妥善保存密码(初始密码仍为:123)。

三、完善子系统相关信息

11月25日之前,各区县管理员须将辖区内相关兽医机构及相关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系统(见附件1、2、3、4、5、6、7、8、9、10)。由于GPS定位仪暂未发放各区县,相关地点的经度(X)、纬度(Y)值暂不用填写。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高度重视,及时明确系统管理员、建立使用人员账户,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下一步工作顺利推进;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确保所内党政网(内网)、国际互联网(外网)畅通,保证各乡镇兽医站国际互联网(外网)畅通。

二《平台》使用相关技术和疑问,请及时与我所信息科联系,联系人:杜宇、韩熙、颜春波、于湛,电话:89133546。技术交流QQ群号码:85393929。

附件:1.兽医机构人员信息登记表

2.乡镇兽医站信息登记表

3.动物检疫申报点信息登记表

4.定点屠宰场信息登记表

5.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信息登记表

6.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信息登记表

7.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信息登记表

8.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登记表

9.区县兽医主管部门信息登记表

10.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请在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网通知公告栏下载上述附件)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农业 兽医 执法 人员管理 通知

抄送:市农委,各区县(自治县)兽医主管部门

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011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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