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动物检疫工作,保障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运动会、2011年中国-东盟(南宁)渔业文化周暨广西渔牧名特优产品展示交易会(简称“三会”)期间广西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印发《关于加强“三会”期间动物检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监管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的检疫监管责任,强化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等经营业主的主体责任。
第二,要切实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规范产地检疫行为。对申报检疫的畜禽要切实到场、到户、到点开展现场检疫,切实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各项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工作。
第三,要强化动物屠宰检疫监管。一是督促屠宰企业严把生猪“入场关”;二是要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接受屠宰场屠宰检疫申报后,经实施查证验物、宰前检查,合格的,发给屠宰场《动物准宰通知书》后,屠宰场方可屠宰;三是要设置宰后同步检疫岗位,严格实施同步检疫;四是要对检疫发现的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按照规定监督做好生物安全处理等工作,严防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五是督促做好运载动物车辆、工具、屠宰场栏舍环境的清洗消毒,消除病原传播风险。
第四,要加强沟通协调。“三会”期间,各市要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上报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情况。
第五,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市在近期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