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相关要求,近期,即墨市畜牧兽医局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力量加大对饲养场、屠宰场、冷库、农贸市场、超市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畜产品上市流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到人。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各镇、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各动监站签订防检疫工作责任状,与检疫员签订工作责任状和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形成了一环套一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督促引导,强化防疫监管。进一步强化畜禽基础免疫,结合秋防行动,指导养殖场科学免疫、规范免疫,加强免疫抗体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可追溯工作,做好耳标加挂工作,完善和规范养殖档案,准确填写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规模场免疫及耳标加挂情况均能在电脑数据库中查到;进一步加大投入品监管力度,定期对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三、规范流程,加强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格按照产地和屠宰检疫操作规程要求,产地检疫坚持做到随报随检,及时到场到点检疫、消毒、出证;屠宰检疫坚持随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严把宰前、宰后检疫和无害化处理三个环节,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监督与管理,全面落实畜禽定点屠宰场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进一步强化凭免疫耳标、产地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等入场待宰的索证登记制度,实现了定点屠宰场入场生猪持证与打标率、生猪屠宰检疫率、出厂肉品持证合格率三个100%。
四、以点带面,实行全面监管。根据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做好全市养殖场的防疫和饲养监管,要求养殖场签订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严禁在投入品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严格按照休药期规定使用兽药,并实施“一对一”的监管制度,由监管人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实行包片管理,责任到人,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实现工作常态化。定期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及时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严格查证验物、严格检疫消毒、严防疫情扩散传播,确保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率达到100%;重点加强大型农贸市场、冷库、超市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切实筑牢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肉蛋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