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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张家楼动监站加强“瘦肉精”检测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27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43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保障辖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胶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检测工作的通知》(南牧字〔2011〕56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张家楼动监站进一步开展对养殖环节和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工作。

一、加强培训、明确分工

迅速组织全站职工和50名防疫员学习文件精神,并做好对“瘦肉精”检测技术和抽查监督工作的业务培训,对张家楼和滨海辖区规模养殖场(户)和定点屠宰点明确分工,确保检测实效。

二、加强养殖环节检测

对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和牲畜调入、调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存栏75公斤以上的生猪、15月龄以上的肉牛、20公斤以上的肉羊每户每批次至少检测一个样品,确保不出现违禁药物添加行为。若检测结果为阳性,将严格控制该批次生猪移动,并同时上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环节检测

监督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来源登记记录,确保“瘦肉精”问题可追溯,对每批次生猪按5%的比例抽样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疫合格后,方可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张家楼动监站将把定期督查和日常督查相结合,逐步建立“瘦肉精”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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