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纪律作风整顿精神和食品药品领域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大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畜牧兽医局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查摆问题并对照整改,本着“对人民负责,让群众满意,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宗旨,深入扎实开展了屠宰检疫纪律作风工作集中整顿活动,并经中共七台河市畜牧兽医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制定下发了《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屠宰检疫工作九条禁令》。要求全市屠宰检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九条禁令。一是严禁工作期间迟到、早退。二是严禁工作期间空岗、漏岗。三是严禁出现误检和漏检。四是严禁检疫合格印章加盖不完整。五是严禁越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六是严禁检疫合格证明填写不规范、送达不及时。七是严禁漏填、漏报工作记录。八是严禁漏收、超标准收取检疫费。九是严禁违规处理病害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