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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规:生猪添违禁药最高罚3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07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55

广东省屠宰管理新规10月起实施

日前,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最新的《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生猪违禁药物进行自检。若未按照规定进行违禁药物检验或者屠宰检验不合格生猪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新《规定》称,广东省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新《规定》要求,生猪养殖场(户)应当在生猪出栏时出具生猪无违禁药物承诺书。查验应当做好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新《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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