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畜牧兽医局:
为落实《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牧〔2011〕6号),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各地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相互检查、学习、借鉴,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交叉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10年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场监管。已公布示范场授牌情况;是否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对示范场养殖档案建立、投入品使用和粪污处理等开展督导检查。示范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情况。
2、2011年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进展。2011年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创建单位进展情况;对创建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培训情况;示范创建宣传动员情况。
3、各地在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中采取的有效措施、集成技术、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二、检查方式
以市(地)为单位,由各市(地)示范创建负责人带队,每组2人,开展市地交叉互查的方式开展。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交叉检查工作,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2、每个市要检查3~5个标准化示范场,至少有1个是2010年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
3、9月10日前,检查组完成现场督导检查工作,具体督查时间又检查组确定后通知相关市(地),9月15日前完成督查报告上报省局科技与外事处,督查报告要围绕主题反映被督查市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措施。
联 系 人:李艳春 韩 鹏
联系电话:0451~82631741/86383523
电子信箱:hljxmkj@163.com
附件:交叉检查组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