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吉林省严厉打击违法收售加工经营病死病害畜禽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从今年6月到12月,吉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收售加工经营病死病害畜禽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而按照政府要求,在整治中无论生产、运输、加工还是销售病死禽畜,都将受到严厉惩罚。
按照要求,畜牧业管理部门将强化对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如实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进出场(户)日期、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畜禽发病处理等信息。
同时,畜牧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严厉打击收购贩运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的畜禽。
另外,质监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使用病死病害畜禽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