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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实施“四个一”净化养殖环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13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56

“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下发后,河北省政府常务会上提出“要更紧、更严、更细地抓好‘瘦肉精’监管工作,农业厅要主动出击,100%监管到位”,重点围绕投入品、饲养、出栏、贩运、屠宰等关键环节,全面实施从养殖到屠宰的全程监管。

根据要求,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明确了各环节的责任,由省局畜安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饲料处和医政药政处负责投入品监管,畜牧处负责动物养殖环节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动物出栏、贩运和屠宰环节监管。

在养殖领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张贴一张《关于严禁藏匿、使用“瘦肉精”告知书》,签订一份《不藏匿、使用“瘦肉精”承诺书》,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按照“四个一”要求,全省已印发告知书53.12万份,悬挂宣传条幅、书写永久性墙体标语5.33万条;签订《不藏匿、使用“瘦肉精”承诺书》9.99万份;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4.32万人(次),检查饲料生产经营单位2.47万个(次),规模养殖场14.87万个(次),屠宰场点2.09万个(次),畜产品市场2.48万个(次);全省共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690期,培训6.54万人次。在出栏环节,实施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在贩运环节,实施对动物收购贩运企业和个人的摸底和备案;在屠宰环节,监督屠宰企业落实企业自检和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抽检制度。

同时,强化检测工作,严查违禁案件。全省开展了畜产品及投入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对出省动物和屠宰动物按不低于3%的比例进行“瘦肉精”快速抽检,对畜产品不定期、不定比例地随时抽检。截至6月底,全省各级畜牧兽医系统共抽检“瘦肉精”样品30.1万批次,“瘦肉精”抽检比例占出栏和屠宰检疫动物量的5.67%。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瘦肉精”异地交叉抽检活动。对整治期间确认的22批“瘦肉精”阳性样品和26起“瘦肉精”案件全部进行了溯源、查处和移交。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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