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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原种猪场开展垂直传播性疫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2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掌握全国原种猪场主要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流行状况,研究制定种猪疫病净化政策,进一步加强种猪场防疫监管,经研究,我部决定结合全国生猪[ 价格 行情 供求 企业 ]遗传改良计划,在原种猪场开展主要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时间

2011年6月20日-9月20日。

二、监测范围

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个原种猪场(名单见附件1)。

三、监测病种

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伪狂犬病和圆环病毒病等4种主要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

四、样品数量与检测方法

每个原种场采集能繁母猪、经产种猪血清样品50份,100个原种猪场共采样5000份。

检测项目和所用方法见附件2。

五、具体分工

本次监测工作由我部兽医局和畜牧业司共同组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实施。

中国农业大学负责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的样品采集与检测分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其他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样品采集与检测、100个原种猪场样品检测结果的汇总分析,监测工作总体情况报告的起草。

请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原种猪场监测采样相关工作。

六、结果报告

100个原种猪场主要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我部兽医局。

七、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兽医局

联系人:陈国胜

电话:010-59191403

传真:010-59192861

二农业部畜牧业司

联系人:谢双红

电话:010-59193365

传真:010-5919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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