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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加强洪涝灾害后动物防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1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43

本报讯6月13日,农业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近期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省份,切实加强灾后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灾后防疫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受灾省份要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洪涝灾害地区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工作。各地要加强巡查,及时搜集因灾死亡畜禽尸体,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环境消毒,做好对圈舍、饲喂工具和周围环境的清扫消毒工作,加强活畜禽交易市场消毒,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三是切实加强免疫工作。要结合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切实做好灾区的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乙脑、炭疽、猪链球菌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免疫工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要及时补免,防止疫情发生。

四是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报告,有效反应,防止扩散蔓延。

五是不断提高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各地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加强防疫管理,进一步完善卫生消毒、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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