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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出台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3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45

日前,浦江县制订了《浦江县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办法》对全县强制免疫用疫苗的采购、发放及使用各环节具体管理单位做了规定。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强制免疫疫苗的管理工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负责全县强制免疫疫苗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强制免疫疫苗领取及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强制免疫疫苗实行专控专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其他渠道私自购买、经营强制免疫疫苗,违者按有关法律严肃查处。《办法》要求县、乡(镇)疫苗管理必须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帐登记,专库(柜)储存。建立购入发放明细台帐,切实做到票、帐、货相符,疫苗发放有领取人(村级防疫员或规模养殖场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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