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区县(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春季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疫控(防)〔2011〕72号)已经出台。请各区县按照方案要求,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