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使用等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我省实施新版检疫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11年6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动物检疫证明,全面启用前,新旧证明可以并列使用。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版面、内容均有较大变动,动物及产品证明均分A、B两证,出境动物及产品由过去跨县扩大到跨省,跨省调运动物须逐一填写耳标号。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使用等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我省实施新版检疫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11年6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动物检疫证明,全面启用前,新旧证明可以并列使用。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版面、内容均有较大变动,动物及产品证明均分A、B两证,出境动物及产品由过去跨县扩大到跨省,跨省调运动物须逐一填写耳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