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为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信息调度工作的通知》(农医综便函〔2011〕171号)的要求,现将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月报制度,请各市(州)联络员务必于每月5日前(如遇周末时间相应提前1-2天)报送上一月项目建设进度信息(详见附件
二、附件三)。
二、报送要求
一月报信息需同时报送数据表格和文字材料,其他信息可通过快报方式报我局。所有信息继续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两种方式报送。
二请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并于5月5日前将责任人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我局。
联系人:兽医兽药处 牟登育
电 话:028-85561023(传真)
E-mail:sysyc1023@sina.com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