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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养殖环节监管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61

为了倡导健康养殖,科学养殖,确保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永川区中山路畜牧兽医站进一步加强了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

一、完善挂牌兽医制度

由于对兽医所负责的村社进行了重新划分,为了明确包片兽医,明确兽医的职责与任务,永川区中山路畜牧兽医站进一步对辖区的39个养殖场(其中:养猪场23个、养鸡场7个、养鹅场1个,养羊场2个,奶牛场6个)完善了挂牌兽医制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

近期在河南发生的“瘦肉精”事件,在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给畜牧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使辖区养殖场(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我站在每个养殖场、村社、市场和屠场张贴了《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发放了《畜产品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向辖区养殖场(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00余份。

三、加强养殖环节监管

为了坚决防止“瘦肉精”生猪流入市场,我站加强了饲料兽药使用监管工作,明确黄兴秀站长为中山路办事处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兽药使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辖区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兽药使用监管工作。确定我站包片兽医和挂牌兽医为具体监管人员,要求他们在负责所辖区域防疫工作的同时,负责相同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户)和所挂牌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的饲料兽药使用监管工作,在每月巡查时,必需做好对畜禽养殖场(户)滥用无证、无号、无标签的“三无”兽药产品及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品的监管。督促规模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做好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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