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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新青区专项治理兽药制假售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22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08
核心提示:为了严厉打击经营销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促进兽药市场监看有序发展,保障养殖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伊

为了严厉打击经营销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促进兽药市场监看有序发展,保障养殖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伊春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新青区畜牧局于3月初成立了兽药规范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对全区兽药经营场所进行清查。

 

一、 专项整顿,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行为

我局成立了兽药规范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全区内五家兽药经销店和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结果:无假劣、禁用兽药的经营行为,无非法企业生产及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兽药,无过期变质及非法生物制品经营行为。兽药GMP认证合格率达到了100%。兽药进货及销售建立有台账,能够及时、如实填写。对兽药实物与《兽药进销台账》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在清查期间为了提高广大兽药经营户、养殖户依法售药、用药意识和对假冒伪劣兽药的识别能力,发放《安全使用兽药手册》和《兽药执法手册》共计20份,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兽药识假辩假和科学用药知识,提高了养殖户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强其抵制假劣兽药的自觉性。

这次清查工作全面、彻底,共清查兽药品种37种,没有涉嫌假冒及不合格的兽药产品,无农业部通报的吊销营业执照饲料厂生产的产品及“瘦肉精”类添加剂。

 

二、制定有效监管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为巩固兽药市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监管体制,兽药规范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派专人负责全区兽药市场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兽药经营使用监管责任,明确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为提升我区兽药管理水平,规范兽药经营使用行为打下了基础。确保了兽药产品质量,坚决杜绝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此次兽药市场的清查整顿,净化了兽药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了兽药使用行为,强化了兽药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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