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根溯源,彻查制售“瘦肉精”黑窝点和销售渠道,坚决打掉“瘦肉精”源头,依法严惩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分子。
严格执行“瘦肉精”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据督导组了解,河南省针对曝光问题,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查“瘦肉精”:严防“瘦肉精”猪肉及猪肉制品流入市场,严格生猪、猪肉及猪肉制品出境检查,重申严禁在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品,依法严查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单位和个人。目前,报道中涉及的生猪贩运经纪人、养殖户已被控制,相关部门正在开展生猪瘦肉精拉网式监测。